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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一堑长一智:美国银行存取资金的学问

美国是一个税法制度非常健全的国家。中国人的很多观念和美国的法律规则还是有着相当的差距的。尤其是在银行的规范操作中,中国人对美国复杂的制度往往是一知半解。最近英达洗钱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里博智团队想针对这个主题做一个深入的探讨。其实很多文章提供了宝贵的信息,但是大多数文章包含的信息并不全面。我们在这里力求精准全面。

我们还是先从英达案入手,聊一聊美国的银行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英达先生在康州从2011年4月到2012年3月期间的11个月中分别用50次将46.4万美元存入他和他妻子的联名账户。每次的存款都不高于1万美元。这件事在中国人的观念上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美国政府却已洗钱 (Structuring cash transactions) 的罪名起诉英达先生。在2017年2月16日英达先生和美国政府打成协议,同意冻结部分资金并且交税款共计29万美元。损失超过存款额的半数以上。某种程度上讲,英达先生也算是破财免灾吧。这个结局境并不是最糟糕的。如果洗钱的罪名真的成立了,他很有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在这里我们点明一件事。美国政府提出的洗钱罪名并不是指英达先生的钱的来源是非法的。重点是即使存入的资金来源于合法手段,以这种方式进行的金融交易仍然违反联邦刑法。

看清了问题的实质,我们再来看看东西方观念的差异带给英达先生的不愉快。美国社会讲究的是来源清楚,而且及时申报备案。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则比较强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侥幸心理比较强。

说白了英达先生给自己挖坑的行为就是源于这种心态。更不巧的是美国法律繁杂(说得好听点就是健全)。大多数人,包括英达先生在内,对美国金融法律一知半解。

英达先生明显知道美国银行会上报1万美元以上的存款。他以为化整为零就可以避免这方面的监控。但是美国的政府也不傻。为了防止这种洗钱的做法,美国政府特别规定如果在短时间之内有多比小额入账的存款行为,银行都要上报国税局。英达先生的29万美金损失就栽在这第二条上。

美国银行认为的可疑存款行为有以下几种

  • 客户频繁做出与生意或者就业不符的交易

  • 多次频繁存入少于10,000美元的现金

  • 客户在打开保险箱前后存取少于1万美元的现金

  • 用整百、整千或整万的数目提取资金

  • 小额资金从海外转入美国账户后再全部或大部分转出

  • 交易与客户的生意历史不符合

  • 大额资金从外国客户汇入,但是没有合理的理由

除了以上几点以外有不少中国人的想占便宜或是钻空子的性格在美国会导致很大的问题。比如一些人为了领取低收入户的政府福利,在银行账户中只保持少量存款,而把大量现金放在银行保险箱中。且不说这种做法在优化理财上相当落后,明眼人(尤其是美国政府)一下就可以看穿。

另外常见的容易招惹国税局关心的做法包括长期以低收入报税,就大量的现金买房和投资。或者大量汇款与收入不符合。再就是收到汇款没有申报说明。还有就是由于中国实行外汇管制,每人最多一年可以汇出5万美元。有人为了在美国买房就请多个朋友或亲戚帮忙,以多笔5万美元的方式把钱转出来。先不说大陆政府是否卡得严。这种行为在美国政府眼里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洗钱。

下面我们用几个具体的例子讲讲应归如何应对。

1)美国国税局的规定美国纳税人(包括公民绿卡持有人和合法劳工签证持有人)如果从父母(非美国纳税人)那里收到超过价值10万美金的礼物或钱财,必须要填一张叫做3520的表格申报。请注意,3520表格只是一个信息的申报文件,而不是纳税的文件。换句话说,你只需要向国税局(IRS)申报收入,但并不代表你需要缴税。美国税法的精神是欢迎外来的钱流入美国。反过来则没有任何优惠了。有观这方面的深入探讨我们以后还会涉及到。

2)H1B签证持有有人 (在美国税法中一律视为美国纳税人)在美国工作,向朋友(美国纳税人或非美国纳税人)借了9万美元。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申报3520表。理由同上。但要注意即便是个人借贷也要有借据和合理的利息。资金流动的证明也很重要。这些材料如果碰到国税局审查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明。

3)本人从海外携带了30万美元来美国,并在入境时合法向海关申报过。之后想将这笔现金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这种想法完全合理。但是根据美国联邦法律的规定,美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得24小时前收到了同一个人累计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款,必须对这笔存款进行申报。如果30天之内,银行怀疑存款人故意每次存款不超过1万美元,有可能涉嫌洗钱逃税或其他犯罪行动,银行业必须向国税局申报。

其实遇到这种情况,你也不必过分紧张。如果30万美金是你自己的,而且来路可以证明清楚并且没有所得税的问题(比如已经交过美国所得税,或者是非美国人的赠与),该存就存。但是不要自作聪明,做一些画蛇添足的事情。通常电汇是最简单的做法。

总而言之,在美国银行进行交易,应该注意能够证明现金的来源的合法性,而且还要及时的申报。在美国尽量使用支票存款。如果用现金交易的话,每次存款额最好不超过2000美元,而且每月的存款次数不要超过四次。如果你一次存款超过1万美元,不妨跟银行直接说清楚。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让朋友写一张支票给你。这样最简单。

最后再想提醒一下朋友们。第一,不要轻易签署任何文件。中国来的新移民可以堂而皇之的说自己有语言障碍,需要更多的时间阅读有法律效益的文件。所以不能马上当时签字。

第二,仅靠个人的努力拿回国税局冻结的财产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要律师帮忙,还要有找专业经验丰富的人。

第三,对政府的提要求要三思而后行。有的时候政府会提出不公平的和解协议,比如以60%的冻结资金来换取撤销指控。很多人都会都很害怕,和同意和解。如果你没有做错什么,就别怕。美国毕竟是老牌儿的法治国家。掌握法律,而且按规矩办事,不会有太离谱的事。国税局的人员的意见在很多情况下也不是完全正确的。美国国税局在税务法庭上输的案例比比皆是也充分体现了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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